飞行员必须具备强壮的体格,才能适应激烈、复杂、高强度的飞行训练和作战任务的需要。
招录飞行员身体条件选拔要求
1.身高体重
男生身高165-185厘米,体重52公斤以上;
2.皮肤、疤痕
不得存在以下情况:慢性、无法治愈的皮肤病、暴露部位、有发展倾向的白癜风、大面积斑秃、色素痣、严重的腋臭、疤痕体质、影响功能或外观的疤痕、宗教组织
3. 血压和脉搏
血压平静时,收缩压在100-140mmHg之间,舒张压在60-90mmHg之间;
4.脊柱、四肢
不得出现以下情况:脊柱形态异常影响功能、腰椎滑脱伴滑脱、严重扁平足、下蹲不全、明显膝内翻、膝外翻、下肢不均等。
5.眼科
使用空军C型视力表,双眼裸眼远视力在1.0以上(H、Yun、Zhi模型的学生在0.8以上),单纯屈光不超过0.5屈光度,无色盲
6. 耳鼻喉科
无频繁耳鸣或听力损失,耳压功能良好,前庭功能无明显异常(转椅检查),无严重鼻中隔偏斜,反复鼻出血,慢性鼻炎,慢性鼻窦炎,鼻息肉,无影响面部和咀嚼功能的症状
7、辅助检查
平静心电图及运动后心电图未见异常,腹部超声未见异常,无感染性疾病,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功能检查未见异常。
8. 病史及手术史
不得有以下情况:颅骨骨折史、颅内手术史、胸腹部器官手术史(阑尾炎、腹外疝等除外)、脊柱损伤史、慢性腰痛、各类肺结核
什么情况下不宜录用
(1)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。
(2)有开颅、开胸、头部外伤史者;
(三)7岁以后患有慢性胃肠病或感染性肝炎者。
(4)有食物和药物过敏史;
(5)患有脑膜炎、脑炎、肾炎、肺结核或哮喘,经常咳嗽者。
(6) 经常头痛、头晕、失眠。
(七)家庭及自身有精神病、癫痫或头晕病史者。
(8) 口吃、口吃的人。
(9) 13岁以后有梦游或尿床者。
(10)耳聋,经常耳鸣或耳分泌物。
(11) 乘车或乘船恶心呕吐。
(12)牙齿脱落3颗以上或有明显咬合不正者。
(13) 明显斜视。
(14) 平时戴眼镜者和夜盲者。